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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张茂荣: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 再谈断供

http://sz.house.sina.com.cn 2008年07月22日10:39  新浪房产

  断供传闻已有多日,但随着本月15日晚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放话深圳楼市“断供潮一触即发”后,断供话题似乎像华南虎照一样再度热了起来,对此央视和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完全相反,一个说“一触即发”,一个说“只有一例”!19日本律师根据自己所接触的案例,撰写博文《睁眼说瞎话,深圳楼市断供岂止一两例!》,本来只是就事论事随便说说,没想到也引来网友极大关注,并被相关网站做成新闻,故再写本文做深入探讨。

  本律师认为:深圳房价下跌,楼市缩水,部分高价位所买按揭房资(指按揭房屋价值,下同)不抵债(指按揭贷款,下同)已是不争事实,断供现象已经发生,无论是否达到“一触即发”的程度,深圳银行都有必要保持一定的忧患意识,切不可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

  之所以说深圳银行有“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之嫌在于7月1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楼市断供迷局》中深圳银行对“断供”的不恰当定义和“只有一例”的虚假说明!

  深圳银行部门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对断供持否认态度,认为“根据银行的规定,客户1个月不还款属于“非正常”,而达到3个月以上不还款,才会被归为“不良贷款”,客户开始“断供”。”可笑之极,是谁给赋予当事人一方银行的“断供”定义权?如果由银行定义“断供”,那么如果银行规定拖欠贷款2年以上才算不良贷款,那么是不是说即使业主明确表示断供不还,在两年内也不叫断供呢?!央视断供论受采访者含糊其词,银行如此毫不含糊地解释断供就正确吗?

  深圳银行系统至今只认可有一例断供,而本律师接触的就不止一例!银行担心报道后会带来负面效应的顾虑可以理解,但如此不堪一击的谎言实在无法让人信服!如果担心并有所防范还好,如果仍然高枕无忧则后患无穷!

  断供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房地产整体下滑背景下产生的市场概念,基于

房价下跌带来资不抵债的事实,绝不能将断供与正常情况下的不良贷款等同,更不能根据拖欠贷款时间的长短来判断是否属于断供!

  从字面理解,断就是中断、停止的意思,只要是有支付能力而故意停止支付且不打算继续还贷的都应该叫断供,即恶意停供属于断供,暂时拖欠属于不良资产。

  在无法查明业主停止供楼原因(恶意停供还是暂时拖欠)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按揭楼价和业主的明示予以判断,只要是由于资不抵债,业主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还贷义务的都属于断供,对于像碧水龙庭业主联名致函按揭银行明确表示不再还贷款的,超过一日也叫断供!

  深圳银行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既是当事人又是双方争议“断供”的定义者,未免荒唐,金融系统是否已受断供冲击,受到多大冲击只有其自己知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并引美国次贷危机为戒方能防患于未然。

  可喜的是我们看到深圳各家银行已经风声鹤唳,包括外资银行在内,在深圳街头都统一挂出了相关条幅,呼吁市民“珍爱信用记录”等字样,告诫市民断供等于经济自杀,但宣传于外更需防范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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